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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设立流程及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23-10-28        浏览次数:9        返回列表

2021年海南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设立流程及相关信息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金融管理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合称“海南省金融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海南QFLP制度”)。作为海南金融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制度,海南QFLP制度亮点频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海南QFLP基金管理企业”)及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海南QFLP基金”,与海南QFLP基金管理企业合称为“海南QFLP企业”)的设立注册不设蕞低准入门槛、内外资实行无差别待遇、对海南QFLP基金投资范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等,为吸引境外资本投资海南PE/VC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海南QFLP基金设立的主要模式

根据海南QFLP制度的规定,海南QFLP企业包括海南QFLP基金管理企业及海南QFLP基金:

海南QFLP基金管理企业

在海南省依法由境外的企业或自然人参与投资设立并实际经营的,以发起设立或受托管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海南QFLP基金

在海南省依法由境外的企业或自然人参与投资或设立并实际经营的,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内外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境内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的企业。

作为亮点之一,海南QFLP制度对内外资实行无差别待遇,允许“内资管外资”和“外资管内资”的业务模式,且对内资、外资基金管理企业的要求一致。基金发起人可以通过下述模式在海南省发起设立海南QFLP基金:

模式1:对于包含外资成分的基金发起人,可在海南新设海南QFLP基金管理企业,并由海南QFLP基金管理企业在海南发起设立一支或数支海南QFLP基金;

模式2:对于已在海南或其他地区设立的PE/VC基金管理企业(内资、外资均可),可直接在海南发起设立一支或数支海南QFLP基金;


海南QFLP企业的设立注册及事后监管

1.海南QFLP企业设立注册的政策亮点

与其他地区的QFLP试点制度相比,海南QFLP制度在海南QFLP企业的设立注册方面更加宽松及便利:

(1)明确规定对海南QFLP基金管理企业及海南QFLP基金的设立注册均不设蕞低准入门槛,包括:对企业的蕞低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金额、出资币种、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等均不加限制。

(2)进一步简化海南QFLP基金管理企业/QFLP基金的设立注册流程,取消了联席会议审核试点资格的制度[3],并采用“推荐函”形式予以代替,即:海南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市(县)人民政府(或授权同级金融管理单位)、重点产业园区管委会中的任意一个主体为相关的海南QFLP基金管理企业/QFLP基金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推荐函并抄送海南省金融管理局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予以登记注册。

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

根据海南QFLP制度,海南QFLP基金管理企业应当具有至少2名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需注意,海南QFLP制度在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经验、任职经历、诚信记录等方面的要求高于基金业协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一般要求,申请企业需合理判断自身是否能满足该等要求。

(1)有5年以上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经历;

(2)有2年以上高.级管理职务任职经历;

(3)有在境内从事股权投资经历或在境内金融机构从业经验;及

(4)在近5年内无违规记录或尚在处理的经济纠纷诉讼案件,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型企业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人员,以及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人员。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法人机构的,则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并视为高.级管理人员。

3.海南QFLP企业的设立及运营流程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海南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设立流程及相关信息,相关细节可以联系小编了解,一起探讨共进,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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