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实操指南
8月13日,中证协宣布对19家网下投资者采取自律措施,其中对1家保险公司暂停网下投资者资格一个月,对1家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4家基金公司、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暂停新增配售对象注册一个月,对1家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6家基金公司、2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给予警示。此前7月17日,中证协曾宣布对11家存在违规情形的网下投资者采取相应自律措施。
中证协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加强检查监督、强化行为监管、完善自律规则,进一步加强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监管协作,加大对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构建良好的网下投资者生态环境,切实维护市场化发行定价秩序。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流程
01 选择拟设立或管理的私募基金类型
谨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只可备案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相符的私募基金,不可管理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不符的私募基金;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因此,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只能经营一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以,在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时,就要先想好未来要从事哪一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以下几类:
1.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如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权益。
3. 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类别,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即中小微企业。
4. 其他私募基金:其他类型私募基金,主要是投资于特殊商品,如艺术品、红酒等特定商品。
5.资产配置类:主要投资个类别的基金(股权类、证券类、以及其他类私募基金,以及公募基金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类的产品)
对于不同类别的私募基金,登记要求有所不同,比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要求高管人员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而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即可。因此,申请机构在准备申请时,应当区分未来管理的基金主要类别,以便作出相应准备。
02 确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形式
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实践中,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组织形式的比较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蕞多。因此,要考虑是设立一个公司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还是设立一个合伙企业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有限合伙企业相对有限公司来说,出资灵活便利,无限合伙人可以用劳务进行出资,增减资程序简便,且没有企业所得税负担,直接以合伙人作为纳税主体,避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重征税,便于进行,具有更多优势。
03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要求
私募基金类型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形式确定后,可以着手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设立工作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所律师从业经验,一个合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申请机构的名称
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的第1步就是名称预核准,先要起一个比较响亮大气的名字,到工商部门查询备案。根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比如:深圳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XX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2. 申请机构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选择一个“好”的注册地址,能够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带来诸多好处,比如税收优惠、政府奖励补贴等。
3. 申请机构的经营范围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根据规定,申请机构的经营范围中应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属性密切相关字样。
4. 申请机构的注册资本
无论是工商登记还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目前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均无具体金额要求。申请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注册资本金额大小。实收资本蕞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且不得低于200万元。
5. 出资人与实际控制人
对于出资人的要求,协会这里没有明确限制,但涉及到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出资人要尽可能避免。
6. 高.级管理人员
(1)应当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并由任职机构缴存社保;
(3)负责私募合规/风控的高管人员,应当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4)申请机构负责投资的高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
(5)除法定代表人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高管人员原则上不应兼职;若有兼职情形,应当提供兼职合理性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等材料),同时兼职高管人员数量应不高于申请机构全部高管人员数量的1/2;
(6)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兼职高管人员应当合理分配工作精力;
(7)对于在一年内变更2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管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
7. 其他从业人员要求
(1)申请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申请机构的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2)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竞业禁止原则,不应同时从事与私募业务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
(3)应当与申请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并由申请机构缴存社保。
以上便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海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实操指南,希望可以协助各位朋友了解海南私募备案并且预祝顺利通过,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联系小编咨询,知无不言,感谢阅读!